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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医疗

在澳大利亚 女性不必持有医师处方即可到药房购买避孕药

时间:2012-03-02 17:25:57   作者:   来源:澳洲绿卡   阅读:326048   评论:0
内容摘要:  澳洲绿卡 3月2日讯根据参议院周五通过的《国民健康(第五份社区药品协议)法案》,从七月一日起,有需要的女性不必持有医师处方,即可到药房进行“补给”,需要连续不中断地服用降胆固醇药物的人士亦然。  联邦卫生部长普莉贝丝(Tanya Plibersek)说,新法意味着“如果患者...

  澳洲绿卡 3月2日讯根据参议院周五通过的《国民健康(第五份社区药品协议)法案》,从七月一日起,有需要的女性不必持有医师处方,即可到药房进行“补给”,需要连续不中断地服用降胆固醇药物的人士亦然。

  联邦卫生部长普莉贝丝(Tanya Plibersek)说,新法意味着“如果患者无法在药品用完时去看医生,也不必冒漏服药的风险”。

  已有的规定允许药剂师及时向患者提供必需的紧急用药,但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处方的药物将无法享受药品优惠项目(PBS)的补助,从而变得相当昂贵。

  根据新的法律,急需的避孕药和降压药将享受PBS补助,其他药品今后或许也会加入补助清单。

  确切地说,新法涵盖了系统性用于避孕的口服荷尔蒙避孕药,以及用于治疗高胆固醇的脂质调节剂,或他汀类药物。普莉贝丝说,避孕药和高胆固醇药物是澳洲人最常使用的两种处方药,新法确保了患者的服药周期不受干扰。

  2010-2011年度,澳洲人一共开了2200万张他汀类药物处方,获得PBS补助计11亿元。女性避孕药处方达到59万份,获补助700万元。

  不过,非处方药品的销售需满足以下前提条件:
——患者当下必须立即取得该药物以确保疗程不中断,而且无法及时就医以获取有效处方。
——患者此前向同一名医师开过该药至少两次,且开具处方者先前的诊察结论赞成患者连续服药。
——该药物对该消费者安全及适用。
——药剂师须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提供药品予该消费者一事通知最近一名为其开具处方的人士。

  如果药剂师认为提供药物可能对该消费者造成健康风险,可以拒售。而且民众在就医前只有一次无处方购药的机会,也就是说,第二次缺药时他们将必须就医。

 

 
                                                                             (责编xiao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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