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日报》报道:在墨尔本申请签证其中一个条件是在澳洲及以英文授课,成功完成高中课程。第二要考虑的是财力。这类签证有规定,申请人由可接受的个别人士支持,要有课程首36个月的费用。
C同学在墨尔本某中学完成第十一及第十二班的课程,并且考取国际文凭试(International Baccalaureate)。报读墨尔本大学商学学士课程,获取录。课程由2009年3月2日开始,2011年12月31日完毕。已交全部学费,只欠10元。
C君2009年3月9日申请签证,2009年5月29日被拒,故于同年6月15日向移民上诉审裁处申请复核移民部的决定。审裁处延至今年7月20日作出决定。
C君持有天朝护照,故此在英文能力方面,要4级评估。要及格其中一个条件是在澳洲及以英文授课,成功完成高中课程。C君这一项及格。
第二要考虑的是财力。这类签证有规定,申请人由可接受的个别人士支持,要有课程首36个月的费用。
此个案涉及首36个月以外的另外5个月,由2011年8月至2011年12月31日,即课程完毕。C君已缴全部学费,只欠10元,审裁处估计C君每个月生活成本是1000澳元,交通费全部是1500元;即是这5个月要有6,510澳元,约为45,000元人民币。C君的父亲向天朝某银行借款25万元人民币,约为3.6万澳元,有贷款文件为证。而父亲是“可接受”个别人士,银行又是“可接受”来源。审裁处故此判发还移民部予以考虑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