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诉庭撤销罪名并下令重申后,一名被认定性侵犯了6名男学生的前私立学校女舍监得到有条件保释。
这名因为司法原因不能公布姓名的43岁女性因为在2009年跟6名年龄在11到12岁之间的男学生发生性行为而曾被宣判至少入狱5年。
周二,刑事上诉庭的Margaret Beazley, Peter Hall和Stephen Campbell法官下令撤销罪名,并发回法庭重申。
她已经在监狱了度过了16个月。
昨天这名女性得到保释,但是条件是必须跟母亲住在一起,不得靠近任何学校100米以内,除非有母亲或律师的陪伴。
她还被命令不得靠近受害者。
这名女性曾经是学校宿舍的舍监,在周末住在学校里面。
在2010年的审讯中,法庭得知她在自己的宿舍,病人休息室和帐篷里跟学生发生了关系。
有些时候她甚至当着其他学生的面。
法官Anthony Garling发现女性患有躁郁症,但是她自己也知道这么做是非法的和不道德的。
她利用了男孩们的不成熟和天真,法官说。
法官说判决考虑到了精神病专家说她有躁郁症的证词,但是没有考虑到她的性别。
上诉庭尚未公布撤销罪名的原因。
女性将在今后重新接受审理。